8月3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,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
这意味着,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从此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。作为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,该法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,规范了电子商务行为,为网购消费者撑起了法律的“保护伞”。
那么,它将为茶行业带来哪些影响呢?
茶业电商不规范 行业发展“受牵连”
在电子商务法颁布之前,茶行业可以说是不法电商最严重的灾区。
都说茶叶轻便,市场成熟,非常适合电商发展。因此近些年来茶产业领域电子商务获得极大发展,对茶叶流通带来了巨大的改变,其中也不乏负面的冲击。比如说通过“网络低价”的错误诱导,大量倾销假冒伪劣茶产品。不仅在现实利益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,对茶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带来极为不利的后果。
一是冲击了守法、正当经营的茶企业,形成一种价格战的趋势,最终会产生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的不利局面,导致茶叶质量的下降;
二是品牌成长受到阻碍。很多知名品牌成为网络上山寨、仿造的对象和网络欺诈的工具。在本法律出台前,仅靠各产区工商部门的“专项治理”,很难彻底解决顽疾。
三是不规范的电子商务导致良莠不齐的“茶农卖茶”,阻碍了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与规模的提升。本质上是阻碍了中国茶产业走向产业集中、企业做大的现代化之路。
对茶业电商的规范发展 起到“定盘星”作用
即将于明年上岗的电子商务法,对茶行业、对整个经济来说,具有划时代的意义。
首先是“定盘星”的作用。为保护消费者权益,回应电商带来的层出不穷的社会关切,电子商务法抓住电商平台、电商经营者、消费者三者矛盾的主要一方,通过加大违法处罚力度,促进电商平台自身的规范和提升。
其中,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,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如未尽到审核义务,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消费者损害的,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。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江南体育下载平台注册
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如未采取必要措施的,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对电商运营的各个环节细节上也做出了明确法律规定。比如在保护消费者网络交易安全上,在完善对商品与服务交付方面,规定“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,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;交由他人代收的,应当经收货人同意”;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,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,或者不履行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保障义务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。
这些法条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,对茶产业电商的规范发展,不无益处。
茶业微商也必须守法经营
近年来,微商发展很快,但也是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重灾区。中消协的《2017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》显示,“网络消费投诉多发,微商交易维权困难”占第一位。同样,茶业的微商也问题多多。前段时间“拼多多”暴露的诸多产品质量问题,茶业也未能幸免。
中国法学会有关专家表示:微商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法律上被明确,相应地就要承担起对应的义务与责任,这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。据分析,虽然“微商”并非法律专业术语,但在实践中大量存在,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的新型表现形式之一,其经营者理应属于电商经营者范畴。因此在法律上明确给它“身份证”,既是规范促进,也为打击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。过去那种出了问题玩消失,换个名字再出山的把戏,今后不被允许了。法治的世界,任何经营主体都必须守法、违法都理应受责罚。
“相应责任”提升平台“责任心”
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最大的是电商平台。那么如何对电商平台的法律责任做出准确清晰的界定,无疑是提升“违法成本”促进“法律责任心”的根本。如果消费者权益在电商交易中受到损坏,电商平台该承担何种责任?电子商务法草案审议过程中,曾在“连带责任”“补充责任”中犹豫不决。最终表述为“相应责任”。何为“相应责任”?
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家介绍,“连带责任”和“补充责任”在责任认定和赔偿时有不同。“连带责任”对平台的要求更高,可以作为消费者赔偿的第一顺位;而“补充责任”则先找经营者,不足的或没有能力的,再找平台。几经修改后,电子商务法对这一条款最终敲定为“承担相应的责任”。有关专家认为,相应的责任可包括多种责任,如“补充责任”“按份责任”“连带责任”等。按照此法律表述,意味着平台承担的法律责任更细更严谨,无疑会提升电商平台的规范意识和守法责任心。
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只是近20年的事情,但对各行各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。中国茶产业也在电商的带动下,出现了各种积极的变化,也承受着复杂的挑战。但不论怎样,电子商务法的出台,必将从法律方面给行业提供最基础、也是最有威力的支撑!从这个角度说,茶行业电商流通领域的混乱浑浊成分必将会逐步下降,行业发展的法治、市场环境也必将会越来越好。